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杭州征求意见:对新落户的低空经济企业,符合既定条件最高给予1000万元落户奖励

按照《杭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杭州市低空经济高质量发展实施方案(2024—2027年)的通知》(杭政办函〔2024〕35号)要求,特制定《杭州市支持低空经济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措施(征求意见稿)》。现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其中提出,招引低空经济企业。对新落户(在本市经营不满1年)的低空经济企业,经营范...

按照《杭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杭州市低空经济高质量发展实施方案(2024—2027年)的通知》(杭政办函〔2024〕35号)要求,特制定《杭州市支持低空经济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措施(征求意见稿)》。现......

按照《杭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杭州市低空经济高质量发展实施方案(2024—2027年)的通知》(杭政办函〔2024〕35号)要求,特制定《杭州市支持低空经济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措施(征求意见稿)》。现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其中提出,招引低空经济企业。对新落户(在本市经营不满1年)的低空经济企业,经营范围为eVTOL(电动垂直起降飞行器)及大、中型无人驾驶航空器整机制造、核心零部件研发制造与数字化建设及运维等,实缴注册资本规模1000万元以上(含本数),经与市政府或落地区政府签订合作协议,承诺第二年纳入本市统计核算的产值规模(营业收入)不低于2000万元,在其完成第二年承诺时按实缴注册资本的5%给予不超过1000万元的落户奖励。鼓励各区、县(市)对新落户低空经济企业,在空间保障、场地建设、设备购置、人才引进等方面给予支持。(杭州市财政局网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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