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2023)苏0706执异288号连云港澎博贸易有限公司、彭欢欢、连云港市雅福食品有限公司、路士亮、赵德景、朱崇芝、王志明、黄以平:申请执行人连云港东方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与被执行人连云港澎博贸易......
(2023)苏0706执异288号
连云港澎博贸易有限公司、彭欢欢、连云港市雅福食品有限公司、路士亮、赵德景、朱崇芝、王志明、黄以平:
申请执行人连云港东方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与被执行人连云港澎博贸易有限公司、彭欢欢、连云港市雅福食品有限公司、路士亮、赵德景、朱崇芝、王志明、黄以平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在执行过程中,江苏联港资产管理有限公司申请变更其为本案申请执行人,本院作出(2023)苏0706执异288号执行裁定书。因你们下落不明,无法送达。现向你们公告送达该执行裁定书,自公告之日起经过30日视为送达。
特此公告。
连云港市海州区人民法院
二〇二三年八月七日
承办人:执行局王序通
电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