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18日,寿阳县人民政府办公室下发《关于对寿阳县陈氏大虾餐饮店存在重大火灾隐患整改销案的批复》,同意对该重大火灾隐患单位摘牌销案。11月14日,寿阳县消防救援大队监督执法人员在对寿阳县陈氏大虾餐饮......
12月18日,寿阳县人民政府办公室下发《关于对寿阳县陈氏大虾餐饮店存在重大火灾隐患整改销案的批复》,同意对该重大火灾隐患单位摘牌销案。
11月14日,寿阳县消防救援大队监督执法人员在对寿阳县陈氏大虾餐饮店进行检查时,发现该单位地下一层厨房违反消防安全规定使用易燃易爆危险品甲醇。

经寿阳县消防救援大队提请,寿阳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决定对寿阳县陈氏大虾餐饮店存在的重大火灾隐患挂牌督办。
挂牌督办以来,寿阳县消防救援大队积极督促整改,12月15日,监督执法人员对寿阳县陈氏大虾餐饮店存在的重大火灾隐患进行现场核查后,发现该单位地下一层厨房违反消防安全规定使用易燃易爆危险品甲醇已更换为用电,复查合格。
根据《重大火灾隐患判定、督办及立销案办法(试行)》相关规定,经寿阳县人民政府办公室研究,同意对寿阳县陈氏大虾餐饮店重大火灾隐患予以摘牌销案。
下一步,寿阳县消防救援大队将不定期对该单位进行回访检查,严防隐患回弹,确保辖区消防安全的持续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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统筹/审核:韩瑞
编辑/校对:杨新璐
撰稿/摄影:李婷